近日,河北张家口市阳原县消防大队依法对一因无证违规操作引发火灾的工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6月23日6时52分,阳原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的命令,该县西城镇果脯厂院内的永盛纸箱厂发生火灾,火势凶猛,请求消防队迅速出动。 接到报警后,大队出动两部水罐消防车和9名消防队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发现火势已发展到猛烈燃烧阶段,着火厂房窗户已被大火烧坏,大量浓烟火焰从厂房门窗涌出。消防官兵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扑救,终于在10时05分被彻底扑灭。 大火扑灭后,阳原县消防大队立即组成现场勘验组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对当事人及相关职工进行了调查访问。经讯问得知,此厂主要生产加工纸箱,起火部位为不足5平米的加热器房(俗称锅炉房),里面放置有循环泵、油桶、锅炉等物品。早晨锅炉工薛某用纸张、木头将锅炉生着火后,便离开锅炉房,导致锅炉内炭火掉落在地上的纸张等可燃物品引起火灾。火灾烧损建筑面积30m2(3间),烧毁瓦楞纸、纸箱、机器设备等物品,直接经济损失16000余元。锅炉工薛某并无操作锅炉的上岗证伯,且属违规操作,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阳原县公安局作出对其进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